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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5 03:18:35 |  访问:40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24年6月)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系厦门市政府所属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6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辅助岗01(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环境工程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需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密意识和责任心,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接受正常加班(工作地点位于思明区)。

岗位设置:主要协助业务处室开展水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2.残疾人辅助岗02(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能接受正常加班。

其他要求:(1)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①残疾类型为肢体、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的;②残疾类型为视力、残疾等级为四级的;③残疾类型为听力、残疾等级为四级的,通过佩戴助听设备能用语言顺畅交流,如持有其他机构颁发的残疾证,应于体检前提供残联颁发的相应残疾人证。(2)考生体检标准按本次招聘简章要求执行,关于残疾人相关的体检要求根据残联【2022】59号,厦残工委办【2023】1号文件落实。(3)请注明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以及残疾人证号,以便进行审核。(工作地点位于思明区)。

岗位设置:协助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主要从事协助审核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服务企业、生态治理项目等相关工作。

3.辅助岗03(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环境生态类、化学类、海洋科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及法学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需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能接受外勤、正常加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地点位于湖里区)。

岗位设置:负责辖区水环境质量监管和相关业务文字工作,需要参加24小时值班,配合办理夜间投诉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4.辅助岗04(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环境生态类、化学类及法学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吃苦性强,能接受外勤、正常加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地点位于同安区)。

岗位设置:配合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完成各项专项执法、环境污染等事故调查。需要参加24小时值班,配合办理夜间投诉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9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7日9:00至2024年6月21日17:00(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一篇与生态环保业务相关的自拟文稿,在报名时间内同时发至邮箱xmssthjj_rsc@xm.gov.cn,逾期不予受理。

文稿内容要求:仅限于报考人员对所报岗位的认识、理解和对未来的展望、职业规划及对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建议等内容,800字以内,要体现本人真实文字水平,不得从网上下载抄袭、凭空捏造,不得涉及个人及家庭情况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通知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

本次采取“文字能力测评+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

1.文字能力测评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提交的文稿进行评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各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低于3:1(残疾人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1)的,该岗位放弃招考,如笔试前弃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现场撰写一篇与报考岗位业务相关的文章,考试时长2小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残疾人岗位按1: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1的,该岗位放弃招考。如面试前弃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低于1:1的,该岗位放弃招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复核备查:

(1)报名表原件(有贴照片、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残疾人的体检要求根据厦残联【2022】59号、厦残工委办【2023】1号文件精神落实。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网址:sthjj.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门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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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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