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
计划2019年和2020年两年引进优秀人才50名(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院校及学历
1、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需为“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
2、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员:教育系统引进人员需为“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师范类“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卫生系统引进人员需为“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或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证。
3、园区、乡镇引进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标准,熟悉经济、农业农村工作或所学专业是园区、乡镇急需的人员,可以优先引进。
(二)年龄
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
卫生系统引进人员需为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其他引进人员不限专业。
(四)其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无违纪行为及不良表现,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身体。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引进人员原则上需为校本部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